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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乃綾/高雄報導】    2011.07.07 03:21 am

證券交易法規定,上市櫃、興櫃公司須在今(100)年底前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功大學會計系教授邱正仁表示,薪酬委員會也可健全公司獨立董事制度,幫助傳統家族型企業成功轉型,增強公司治理能力。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KPMG昨(6)日舉辦「KPMG菁英論壇:薪酬委員會研討會」,這次特別移師高雄舉行,吸引中南部多家上市櫃公司的董事、監察人到場,瞭解薪酬委員會相關規範。
 
KPMG發布今年5月對國內255家上市櫃、興櫃公司董監事及經理人的薪酬問卷調查,發現只有35%公司有訂定具體績效評估指標,作為計算董監事經理人非固定薪資項目(如獎金、盈餘分配)的金額基準。
 
邱正仁表示,總部設在台南、高雄的上市櫃公司,多屬創立歷史悠久、家族化經營的傳統產業,較缺乏設立獨立董事的動機,未來透過薪酬委員會,將可協助傳統企業轉型,強化公司治理。
 
創意電子獨立董事劉文正指出,家族企業的經營團隊和董事會,往往都是同一批人,界線和職權相當模糊。但未來強制設立薪酬委員會後,薪酬委員又可轉任獨董、間接建立獨董制度,讓董事會增添監督與策略指導功能,強化公司治理。
 
根據KPMG統計,國內有近八成上市櫃公司,並沒有訂定書面的董監事及高階經理人薪酬管理制度或辦法。
 
KPMG副總曹坤榮表示,從統計數據可知,目前上市櫃公司,以制度書面化方式管理董監事及高階經理人薪酬仍算少數,在決定薪酬的績效評估指標訂定上也未盡明確。
 
劉文正表示,家族企業其實也有薪酬政策,只是沒有將制度書面化,「制度都在董事長腦袋中」。
 
2011/07/0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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