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06-20
  •  
  • 中國時報
  •  
  • 【沈婉玉/台北報導】
     繼針對預售屋買賣與房屋交易所得大查稅後,國稅局預計自七月起要針對不動產相關業者進行查稅,一旦被查到逃漏稅等狀況,最高將罰一倍。
     國稅局官員呼籲不動產相關業者,應自行審視帳冊資料,如有未開發票、虛報進項稅額、虛設行號避稅、申報土地免稅額偏高及漏進、漏銷等狀況,儘速至國稅局補報、補繳漏稅款。只要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國稅局補報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將不必受罰。
     國稅局官員指出,不動產業者最常發生的逃漏稅情節,就是與地主合建後出售房地,卻把售屋的廣告費用,全列入自己的支出來扣抵收入,沒有依比例和地主分攤,規避營業稅、營所稅。
     此外,財政部官員特別指出,雖然「合建分售」的地主將可排除在奢侈稅課徵範圍內,但將以加強查稅方式,追查是否有建商「真股東」利用「假地主」名義,以不合常規交易方式,規避營業稅營所稅。
     官員解釋,很多中南部建商採取與地主合建分售的房地產買賣形態,但根據查核經驗,部分不肖建商利用土地交易免稅的規定,找親戚朋友當「人頭地主」,並把合建分售的獲利都算在土地上,使房屋買賣扣除建造成本後,幾乎不用繳稅。
     國稅局官員表示,將特別注意不動產買賣是否有刻意拉高土地比例,使申報土地交易免稅額偏高的狀況,也會特別針對「人頭地主」進行查稅,以促進賦稅公平,並遏止炒房歪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ichar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