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整理: 
假捐贈真逃稅 
1.成立基金會。 
2.會員捐贈基金會,申報綜所稅捐贈扣除。 
3.會員向基金會申請經費,捐款款項又回會員。 
4.補稅或可能面臨刑責。 

【經濟日報╱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    2011.08.05 06:40 am
「假捐贈、真逃稅」又一樁!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去(99)年底查獲北市一家研究協進會協助會員逃漏稅,共50名會員捐款給基金會、申報捐贈扣除,又向協進會申請經費,不法核銷4,500萬元,約有九成捐款又回到會員口袋。 

 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昨(4)日指出,該研究協進會負責人已承認犯行,除要求納稅義務人補稅,國稅局已將相關資料移送檢調單位進行偵辦,包括50名逃漏稅的協進會會員和基金會負責人,可能都將面臨刑事責任。 

 國稅局官員表示,這個協進會是以某項專業研究為名而成立,會員都是從事同一行業,類似日前爆發的醫界基金會逃漏模式。 
 94年到98年間,該協進會50名會員每人每年捐贈10萬到50萬元不等,並在該年度綜所稅中列舉捐贈扣除額。但捐款後又以舉辦各種「日常會務活動」名義,用發票單據向協進會核銷經費,約有九成金額回到會員口袋。 

 申請經費核銷的單據都是非事務所用的,國稅局查核發現,大部分是海內外旅遊住宿、禮品、餐飲、直銷保健商品、電子產品、網路購物、眼鏡、寢具等,甚至還使用購買高額珠寶的發票來核銷。周賢洋表示,五年間該協進會員不法核銷總額約4,500萬元,被要求補漏稅額940萬元。 

 周賢洋指出,除補稅外,國稅局準備開罰,罰漏稅額一倍的罰鍰。不過,如法院最後判決會員及負責人須負刑事責任,國稅局便不能再以行政罰則要求會員補稅,後續仍須待檢調單位及法院的判決而定。

2011/08/0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arrow
arrow

    Richar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