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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Q:專利權、權利金免稅適用爭議? A: 1.將專利權轉授給大陸廠使用=>法院判定不得適用(因:不會讓台灣經濟受益,因此不予免稅)2.透過國際仲介公司取得轉授權=>經濟部解釋函判定不得適用(因:來源並非專利的法定所有人,不符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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