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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貨物勞務稅 七大細節應留意

【經濟日報╱稅務問答暨快訊】        2011.07.04 03:44 am

嘉義市蕭先生問: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主要內容為何?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計六章共26條條文,針對條文歸類以下應注意細節:
1)課稅範圍:銷售持有兩年以內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都市土地。
2)稅率:其持有一年以內稅率15%、持有一年以上兩年以內10%
3)銷售稅額計算:依實際銷售價格課徵,並非以公告現值(所謂銷售價格,是指原所有權人在銷售時所收取的全部代價)。
4)納稅義務人:房屋或土地原所有權人(即賣方)。
5)持有期間:係指房屋或土地完成移轉登記日,起算至訂定銷售不動產契約日止期間(持有期間超過兩年免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6)申報期間:應於訂定銷售契約次日起30日內計算並繳納應納稅額,另填具申報書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7)所徵收稅課收入將循預算程序用於社會福利支出。

2011/07/04 經濟日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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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        2011.07.04 03:44 am

為健全房屋市場及衡平社會負面感受,政府參考美國、新加坡、南韓及香港立法例,自10061日起,針對不動產短期交易、高額消費貨物及勞務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即俗稱「奢侈稅」,性質與貨物稅相同,由國稅局負責徵收。

被納入課徵奢侈稅者共有三類:土地及房屋、高價貨物以及奢華勞務。稅率分別按出售價格課徵10%15%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稅收用途將做為照顧弱勢族群,財政部預估全年約可徵收150億元。

高價及奢華勞務課徵範圍包括一定金額以上的小客車、遊艇、飛機、直昇機、超輕型載具、家具或龜殼、玳瑁、珊瑚、象牙、毛皮及其產製品,與各種會員證,稅率均為10%

2011/07/04 經濟日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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