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整理:
網拍
1.銷售貨物每月營業額未達8萬元,或銷售勞務每月營業額未達4萬元,可暫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
2.此營業登記指“稅籍登記”。
3.已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者,視為已依規定申請辦理營業登記。
|
【經濟日報╱嘉義訊】 2011.07.27 02:11 am
嘉義縣布袋鎮林小姐問:透過網路拍賣商品賣家辦理營業登記相關規定為何?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答覆:個人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方式經營者,不論新品或二手貨,均應於開始營業前申請營業登記。營業設立登記申請書「營業項目」欄,除填寫實際營業項目,應加填「網路購物」並應註明個人所有網路交易「網域名稱/網址」、「會員帳號」、「電子郵件信箱」及房屋有無堆貨,「房屋稅籍編號」欄免填寫。若賣家經營初期,銷售貨物每月營業額未達8萬元,或銷售勞務每月營業額未達4萬元,可暫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惟一旦銷售額超過上述標準,應即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並報繳稅款,否則一經查獲將依法補稅處罰。
【2011/07/2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得免辦理登記之商業
|
|
行業
|
業務內容
|
攤販
|
以固定或流動攤位,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者;多指其營業場所無固定門牌
|
家庭農、林、漁、牧業者
|
以自任操作或雖僱用員工而仍以自己操作為主者為限
|
家庭手工業者
|
以自任操作或雖僱用員工而仍以自己操作為主者為限
|
民宿經營者
|
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間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 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處所
|
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
財政部國稅局95年12月22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504553860號令之營業稅課徵起徵點內容為主
|
資料來源:台北市商業處
法規名稱: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
公發布日:民國76年07月24日
修正日期:民國95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台財稅字第09504553860號
一、買賣業、製造業、手工業、新聞業、出版業、農林業、畜牧業、水產業、礦冶業、包作業、印刷業、公用事業、娛樂業、運輸業、照相業及一般飲食業等業別之起徵點為每月銷售額新臺幣八萬元。
二、裝潢業、廣告業、修理業、加工業、旅宿業、理髮業、沐浴業、勞務承攬業、倉庫業、租賃業、代辦業、行紀業、技術及設計業及公證業等業別之起徵點為每月銷售額新臺幣四萬元。
三、營業人如兼營第一點、第二點所列業別之營業,其各點所列業別銷售額佔各該點起徵點之百分比合計數超過百分之一百者,應予課徵,其計算公式如下:
第一點所列業別之銷售額 第二點所列業別之銷售額 100
─────────── + ───────────≧──
第一點所列業別之起徵點 第二點所列業別之起徵點 100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公司、商業登記 今起視同營業登記
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預定實施至98年4月12日止;從4月13日起,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視同營業登記。
經濟部為簡化公司及商業的設立程序,改採「登記與管理分離」原則,把管理工作,如都計、建管、衛生、消防,和登記業務分離,廢除長期以來的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統一發證制度廢除後,營業登記會回歸由各地區國稅單位辦理。 舉例,國稅局會以經濟部的公司或商業登記資料自動轉檔,辦理營業登記,省去民眾再跑一趟的麻煩。
國稅局提醒營業人,財政部已訂定「營業登記規則」,為了便民,在營業登記規則第2條規定,已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者,視為已依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申請辦理營業登記,政府將透過網際網路提供民眾上網查詢,稽徵機關於辦理營業登記後,應以書面通知營業人,但不再製發營業登記證。
新聞資訊來源:2009.04.13 【工商時報 王信人/台北報導】
|
營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開始營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
一、新設立。
二、因合併而另設立。
三、因受讓而設立。
四、因變更組織而設立。
五、設立分支機構。
公司、獨資及合夥組織者之營業登記,由主管稽徵機關依據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提供登記基本資料辦理,並視為已依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申請辦理營業登記。
營業人之管理處、事務所、工廠、保養廠、工作場、機房、倉棧、礦場、建築工程場所、展售場所、連絡處、辦事處、服務站、營業所、分店、門市部、拍賣場及類似之其他固定營業場所如對外營業,應於開始營業前依本規則規定,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
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固定營業場所,應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
主管稽徵機關於辦理營業登記後,應以書面通知營業人。非依第二項規定辦理營業登記者,並應副知建築管理、消防、衛生等相關單位。
|
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
|
現今:銷售貨物每月營業額未達8萬元,或銷售勞務每月營業額未達4萬元。
|
商業登記應附書表及規費一覽表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