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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整理:
1.產創條例自民國99年元旦起生效。
2.僅保留研發投資抵減租稅優惠項目。
3.今年改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認定。
(1)工業局:審查電子資訊、金屬機電或民生化工等產業。
(2)NCC:審查電信業。
(3)農委會:審查農業創新等。
台積等千家研發投抵 湧工業局
2011-07-08
工商時報
【記者潘羿菁/台北報導】
依產創條例,研發投資抵減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的新機制,今年首度上路。國內重量級產業向來是由工業局主管,迄今收到1,100家廠商遞件申請研發投抵,又以電子資訊產業為大宗,包括台積電、聯電、友達與奇美電等廠商,預計最快8月將有審查結論。
產創條例自民國99年元旦起生效,最大變革是僅保留研發投資抵減租稅優惠項目,同時,過去審查認定是否具有研發性質,都是由國稅局負責,不過有鑒於廠商與國稅局對研發認定不同,訴願不斷,因此今年改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認定,換言之,電子資訊、金屬機電或民生化工等產業,由工業局審查、NCC審查電信業、農委會審查農業創新等。
廠商申請研發投資的認定,截至今年6月底,工業局收到1,100家廠商遞件,主要是電子資訊相關產業為大宗,有近500家廠商申請,包括台積電、聯電、友達、奇美電、華碩與宏碁等重量級廠商,官員說,這些都是固定咖,由於研發投抵,僅需要準備相關文件,不需要撰寫投資計畫書,甚至是作簡報,因此廠商當然會來申請。另外,生技新藥、醫療器材、機能性紡織與化學材料等相關廠商,也有約350家。
而金屬機電相關產業,則是以機械設備廠商申請最為踴躍。官員說,250餘家廠商中,有近一半都是機械相關產業,包括開發項目包括工具機、機械零組件、馬達、半導體設備與平面顯示器設備等。
因此工業局內部審查小組進入緊鑼密鼓的審查,官員說,最快8月就會有整體審查結論,廠商屆時可以詢問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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